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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出轨标准是多少

#婚姻家事

30 人看过

2026-04-09 09:46:57

庞立伟

山东名律(岚山)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法律上没有对“出轨”作出明确统一的定义,通常根据行为程度和性质,将与出轨相关的行为分为一般性出轨、与他人同居、重婚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一般性出轨:指秘密、自愿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或仅存在情感出轨,没有持续同居行为,如偶尔的婚外性行为、一夜情、暧昧聊天等。这种行为不构成违法,只受道德层面的谴责。只有因这种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的,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酌情考虑过错因素,但影响力度有限。

   与他人同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要求共同居住3个月以上、有固定住所。此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过错行为,起诉离婚时,法院会直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根据过错程度,酌情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重婚:有配偶者又和他人登记结婚,或没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如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抚养孩子、邻里都认为是夫妻等,构成重婚罪,可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是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无过错方起诉离婚必判离,还能主张损害赔偿,分割共同财产时,过错方会被酌情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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