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商解决先尝试与公司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明确指出工资未发放的问题,要求其说明原因并给出支付时间。若公司因资金困难等原因暂时无法支付,可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并保留相关沟通记录(如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需准备以下材料:
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书面投诉材料,详细说明欠薪情况(包括拖欠时间、金额等)。投诉方式包括拨打12333热线、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提交线索,或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地点现场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若投诉后仍未解决问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争议的,不受此限制,但需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若欠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公司出具欠条等),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核通过后会向公司发出支付令,公司需在15日内支付工资或提出书面异议。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或公司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公司支付工资。
刑事报案(特殊情况)若公司存在恶意拖欠工资、转移财产、逃匿等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