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离婚手续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协议离婚
准备材料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需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内容包括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申请
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受理与冷静期
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离婚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审查与登记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二、诉讼离婚
起诉
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不在国内、下落不明、被监禁等特殊情况,原告住所地法院也可能有管辖权。
需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证据等)。
受理与审理
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安排开庭审理。双方需到庭参加诉讼,陈述意见、提供证据。
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