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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担保承担什么责任

#债权债务

4 人看过

2026-03-02 09:08:56

王瑞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给别人担保可能承担的责任主要有以下两种:

1. 一般保证责任


责任承担条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举例: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为一般保证人。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乙需先对甲提起诉讼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甲的财产后,若仍无法清偿债务,才能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2. 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责任承担条件: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债务人追偿,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

举例:A向B借款5万元,C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到期后A未还款,B可直接要求C偿还5万元及利息,无需先向A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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