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根据现行政策及法律文件,农村开荒地的权属确定需结合开垦方式、土地性质及审批程序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1. 所有权归属 农村开荒地的所有权原则上属于农村集体或国家。若开垦的是未利用的“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若开垦的土地已被“二调”确认为耕地,则可能属于集体或国家所有。 2. 使用权归属 合法承包的开荒地:通过家庭承包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程序承包的“四荒地”,开荒者可取得使用权并依法确权登记,获得土地证、林权证等权属证明。 私自开垦的开荒地:若未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开荒人仅享有耕作权,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但需赔偿合理投入损失;若需确权,须经村集体审核确认权属。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解答于 14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