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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姐,我老板被抓了。我跑了,我会被网逃吗

#刑事案件

2024-08-28 00:09:54

张梓陆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你好,如果不涉及到介绍、容留、引诱卖淫的,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列为网逃。但会治安处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1.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容留、介绍二人卖淫的;(2)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3)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4)非法获利达到1万元的。引诱一人卖淫的,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引诱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数、对象、获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刑期;(2)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刑期;(3)引诱他人卖淫,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刑期;(4)引诱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刑期;(5)非法获利超过1万元的,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2.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引诱五人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卖淫的;(2)引诱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达到三人的,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以上该类人员卖淫达到五人的;(3)非法获利达到5万元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解答于 2024-08-28 0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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