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现行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因此,如果警察涉嫌非法拘禁行为,向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政府控告,也可以拨打12389全国督察热线进行反馈。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解答于 2024-08-20 05: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