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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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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54:46

吴磊

吴磊 律师

湖南北岩律师事务所

  具体认定标准与分析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判断一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认定情形具体说明举证责任

  1.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这是最核心的情形。判断标准包括:-经营收益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盈利是否用于家庭开支、子女教育、夫妻共同消费等。-夫妻另一方是否参与经营:是否共同决策、共同管理、共同劳动。-经营业务是否与家庭利益高度相关:该经营活动的性质、规模、收益等是否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债权人负有举证责任,需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产经营。

  2.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即使债务未直接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但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共同举债,或一方举债后另一方通过行为(如共同还款、参与经营决策等)予以追认,也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共同意思表示。

  3.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果生产经营活动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其相关债务可能被认定为与家庭日常生活相关。但此情形在生产经营类债务中适用性有限,更多适用于小额消费性债务。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

  重点分析:

  ·“共同生产经营”的界定: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经营活动的性质、规模、夫妻双方的参与程度、经营收益的用途等因素。例如,一方开办的公司,其配偶虽未直接参与经营,但公司盈利长期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配偶知晓并享受了该利益,则该公司的相关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举证责任的分配: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法律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债权人。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该债务将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结论与应对建议

  结论:生产经营中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其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债权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行动建议:

  1.对于债权人:

  ·强化证据意识:在出借款项时,尽可能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对于一方举债的,应保留好证明该债务用于其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证据(如借款用途说明、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

  ·明确借款用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资金的用途,并确保该用途与债务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2.对于举债方配偶:

  ·谨慎签字:对于配偶的经营性借款,不要轻易在借款合同上共同签字,避免因共同意思表示而承担共同债务。

  ·隔离个人财产与经营债务:如可能,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经营债务由举债方个人承担,并避免将经营收益与家庭财产混同。

  ·保留证据:如未参与经营,应保留好未参与经营、未分享经营收益的证据,以备在诉讼中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产经营。

  风险提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涉及复杂的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导致判决结果差异较大。在面临相关纠纷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引用法条

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适用解释:该条文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规则。它明确了三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 ·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 · 共同生产经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这是您所问问题的核心情形,举证责任在于债权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债务清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适用解释:该条文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一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即使离婚,也需要共同偿还。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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