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服,可以通过申请复核和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两种方式来解决。具体如下:
-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若复核后认为原责任划分有误,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若无误,则维持原责任划分。
-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异议:当事人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在后续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向法院提出异议,通过提交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要求法院重新审查责任比例。法院在审理赔偿纠纷时,会将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之一,但并非最终结论,有权根据证据推翻或调整原责任认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