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福州离婚是有冷静期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全国范围内包括福州都开始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这一制度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的稳定性。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
一、福州离婚有冷静期吗现在
现在福州离婚是有冷静期的。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起,我国开始全面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福州作为中国的一个城市,自然也遵循这一法律规定。
1、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设立目的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在发生矛盾后,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就决定离婚,而冷静期可以让双方有时间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理性思考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关系。

二、福州协议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
福州协议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具体流程。夫妻双方要达成离婚的一致意愿,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撤回申请时,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经核实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3、登记发证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离婚协议书、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福州诉讼离婚是否有冷静期
福州诉讼离婚一般没有像协议离婚那样的法定冷静期,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类似冷静期的情况。
1、法律规定
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诉讼离婚必须设置冷静期。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2、司法实践中的冷静期
在一些情况下,法院为了促使夫妻双方冷静思考,化解矛盾,可能会在审理过程中设置一定的冷静期。比如,当法院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可能时,会建议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冷静,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在冷静期内,法院可能会安排调解等工作,帮助双方沟通交流,解决矛盾。但这种冷静期并非法定的,而是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灵活掌握的。
综上所述,福州在离婚方面,协议离婚有法定的冷静期,而诉讼离婚虽无明确法定冷静期但可能存在司法实践中的类似情况。如果大家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其他法律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