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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喷药“越界” “误伤”了邻地农作物可咋整?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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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10:19:02

徐洋洋

徐洋洋 律师

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某农作物种植合作社承包了某村的土地,用于种植水稻,李某种植的莲藕位于该承包地的西侧。2023年9月,合作社经营者发现水稻出现部分损坏的情况,遂向派出所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李某用无人机为其种植的莲藕喷洒农药时“越界”飞行,造成相邻合作社的部分水稻减产。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故诉至宝坻法院。

 

       法院审理:承办法官结合当事人的诉求,耐心细致地为双方梳理法律关系,阐明相关法律规定,给双方算了一笔“成本账”和“时间账”。由于该案标的不确定,如果按照常规的审理流程,需要对药害的因果关系、损失价值等进行司法鉴定,案件审理周期长、诉讼成本大、鉴定费用高,增加了诉累,不利于纠纷解决。承办法官有针对性地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充分权衡利弊之后,种植合作社让一步,李某主动赔偿,双方当即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无人机喷洒农药引起的纠纷以调解结案,既节省诉讼成本,又和睦邻里关系,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律师说法:喷洒农药是农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农业种植者在自家田地喷施药物前,应了解药品种类及周边农户种植作物情况,及时告知相邻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相邻人在得知农作物可能面临损害时,也要做好防护工作,当发生损害时,要尽量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共同守护农作物安全和邻里关系和谐。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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