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条文解读:
本条规定了协议确定监护人有关内容,明确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根据本条规定:一是协议监护可以不按照民法典第27条、第28条规定的顺序确定监护人。二是协议监护需要把握以下四点:第一,协议主体必须是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即民法典第27条、第28条规定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但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有监护能力的,不得与其他人签订协议,确定由他人担任监护人,推卸自身责任。第二,协议确定的监护人从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产生,不得在法律规定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外确定监护人。第三,协议监护是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合意的结果,合意产生后,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第四,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