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违章
(一)电子警察抓拍
电子警察拍到的违章,处罚一般先登记在车辆登记人名下。依据“谁开车谁负责”的法律原则,车主有权告知驾驶人,由驾驶人承担罚款、扣分等处罚。
(二)交警现场处罚
交警现场执法,查验驾驶人的身份信息,直接给驾驶人开具罚单。
一、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由实际驾驶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出现下列情况时,车主须担责:
(一)明知借车人无驾驶资格
借车人未取得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照被吊销或暂扣,车主仍出借车辆,需承担过错责任。
(二)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车辆存在刹车失灵、轮胎严重磨损等故障,且车主未告知借车人,导致事故发生,车主需担责。
(三)明知借车人饮酒、吸毒或精神状态异常
借车时若发现对方饮酒、吸毒或处于药物影响状态,仍出借车辆,可能被认定为“放任危险发生”,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借车人肇事逃逸
借车人逃逸且无法确定实际驾驶人,车主无法证明车辆实际使用人身份的,可能被推定为驾驶人并承担赔偿责任。
(五)未购买交强险
购买交强险是车主的法定义务,未购买交强险上路驾驶属于违法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车主过错并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