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定罪标准
构成“开设赌场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客观行为
提供固定或流动的赌博场所、赌具;
设定赌博规则、组织招揽参赌人员;
通过抽头渔利、收取场地费等方式营利。
2.主观故意
明知是赌博活动而故意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
3.特殊情形
网络赌场: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组织赌博,仍按“开设赌场罪”论处,且通常认定为“情节严重”。
三、量刑情节
1.一般情节
量刑范围: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常见情形:
线下赌场规模较小,参赌人数较少;
抽头渔利金额较低(如累计不足5万元);
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情节严重
量刑范围: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定标准(参考司法解释):
赌资累计30万元以上,或抽头渔利累计3万元以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