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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反悔?3步合法推翻和解协议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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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09:26:39

侯法政

侯法政 律师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现场达成口头私了协议,事后发现伤情加重或车损被低估,受害者如何依法重新索赔?本文结合《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解析救济路径。

  一、重大误解可撤销和解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147条,若私了时未发现内伤(如腰椎隐匿性骨折)、维修费评估存在30%以上误差,构成“重大误解”,可在知道真相后90日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2023年苏州某案例中,伤者私了获赔2万元,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撤销协议并重新赔付12万元。

  二、法定赔偿项目突破私了限额

  交通事故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12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私了协议遗漏法定项目时,可主张补充赔偿。例如,私了时未约定护理费,可凭医院开具的“需专人护理”证明追加索赔。

  三、关键证据收集与举证策略

  1.伤情证据:72小时内补做伤残鉴定(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2.车损证据: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定损,排除对方保险公司单方报告;

  3.现场证据:通过行车记录仪或道路监控,证明事故发生时对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的过错行为(如酒驾、超速)。

  律师行动建议:私了协议签订后,立即通过110补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取得警方出具的事故证明;若已超过1年诉讼时效,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82条以“新发现伤残”为由申请时效中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7、1179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76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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