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结婚后购买房屋时,可能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房子的首付是由男方父母支付的,但房产证上却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一旦夫妻离婚,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判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无论首付是谁出的,房子都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所有。
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会怎么判呢?常见的判法是,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这样的判决,对于出了首付的男方父母来说,可能会觉得不公平。他们可能会想,我们出了首付,为什么房子要一人一半呢?这不是让我们吃亏了吗?
其实,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虽然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但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这就意味着房子是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而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能都共同还贷了,都对房子做出了贡献。
但是,男方父母出首付这个事实,法院也是会考虑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商量一下,是不是应该把男方父母出的首付从房价里面减掉。比如说,房子现在值100万,男方父母出了30万的首付,那么剩下的70万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一人分一半。这样,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就相当于是还给他们了,剩下的部分夫妻双方再分,这样相对来说就比较公平。
当然,这个商量的过程可能并不那么顺利。有时候,一方可能会不同意这样的分法。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还是会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判,就是房子一人一半。但是,男方父母如果觉得自己吃亏了,他们也是有权利起诉的。他们可以要求夫妻双方还回他们出的首付钱。
如果男方父母起诉了,法院会怎么判呢?这个就要看具体的情况了。如果法院认为男方父母的起诉是有道理的,那么可能会判决夫妻双方还回首付钱。但是,这个钱并不是简单地还给男方父母就算了,而是会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里面扣掉。比如说,房子还是值100万,男方父母出了30万的首付,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夫妻双方其中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然后从共同财产里面扣掉30万还给男方父母。
所以,大家在离婚的时候,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还是能够商量解决。毕竟,离婚已经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情了,如果还因为房子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那就更不好了。而且,商量解决也可以避免很多的麻烦和纠纷。
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