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综合咨询

1029浏览

2023-10-19 11:38:17

许议文

许议文 律师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法条梳理:自然保护区条例总则的规定(二)
法条梳理:自然保护区条例总则的规定
法条梳理:国家公园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二)
合同诈骗无罪案例
诈骗无罪案例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

Group 1321316468@2x.png
问题没解决?试试极速问律师吧
平台口碑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