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介绍贿赂罪是指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促使贿赂得以实现的行为。
行为人主观上应当具有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故意。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介绍贿赂的故意,即不知道请托人有给付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意图,而从中帮忙联系的,即使请托人事实上暗中给予了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该介绍人也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行为人在客观上具有介绍行贿人与受贿人沟通关系,促使行贿实现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