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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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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 10:41:08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客观表现中的一种。“供水单位”,主要是指城乡自来水厂和厂矿、企业、学校、部队等有自备水源的集中式供水单位。

  目前,我国城乡的主要饮用水源是集中式。

  “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对集中式供水的卫生标准规定“集中式供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该标准对饮用水的细菌学、化学、毒理学指标和感官性状指标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是必须执行的强制性卫生标准。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达不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就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单位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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