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由此可见,公司倒闭后,员工的工资是必须优先偿还的。如果公司倒闭既不发工资,也没给补偿的,可以先与公司协调,或者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再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公司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