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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由竞合的情形下,人民法院能否在原告提起案由之外另择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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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10:17:13

何晓伦

何晓伦 律师

福建学恒律师事务所

  案由是对当事人诉争法律关系性质的概括,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主张实体法律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准确确定案件的案由。在案由竞合的情形下,原告已经自主选择相应案由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原告的选择确定案由,而不能在原告的选择之外另行确定案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2020年12月29日修正 法〔2020〕347号)五、适用修改后的《案由规定》应当注意的问题2.关于个案案由的变更。人民法院在民事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原告诉讼请求涉及的法律关系性质,确定相应的个案案由;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经审理发现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一致的,人民法院结案时应当根据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相应变更个案案由。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导致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相应变更个案案由。4.请求权竞合时个案案由的确定。在请求权竞合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当事人自主选择行使的请求权所涉及的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相应的案由。

引用法条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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