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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自行约定事项(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企业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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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17:35:42

曾鹏君

曾鹏君 律师

江西方正律师事务所

  十九、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01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55条规定: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02

  法律解析

  监事会也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决议应经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而对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了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其他如出席人数、通知方式、通知时限、表决的程序和方式等都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03

  实操策略

  如前所述,监事会的主要功能是监督和制约董事和高管,也是中小股东实现和维护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经营的一个重要方式。要根据监事会的组成人员情况,来确定监事会议事方式,特别是要求出席人数的规定,如要求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会议才有效等。而表决程序主要包括表决的方式(如举手、无记名投票)和程序(具体表决的程式),都可以在章程中明确规定,既有助于提高会议效率,也有助于增强决议的合法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