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补合同漏洞时,《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所规定的填补漏洞的规则应当优先于第四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释的方法。
解析:《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对如何确定当事人有争议条款的真实意思作了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进而实现对合同有关条款的补充。《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是专门为合同漏洞填补而设立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是关于合同解释的规定,不仅可以适用于合同漏洞的填补,而且可以适用于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是否生效等问题的判断。因此,在填补合同漏洞时,《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所规定的填补漏洞的规则应当优先于第四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释的方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