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法律知识,您知道知多少?
用人单位在招用新员工的时候,为了判断新员工是否有工作能力以及能否适应本单位工作岗位,一般都会约定试用期。但实践中,有些单位对于试用期员工的做法五花八门,屡屡犯规。本期公号推送,我们为大家总结一些试用期劳动法律知识。
一、用人单位是否要与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即依法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应该与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或协议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建议用人单位不要与劳动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或协议,否则将视为无试用期而认定为直接正式用工。
三、试用期的期限如何确定?
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所对应的最长试用期期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注:上述“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
四、用人单位可以与同一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的,视为违法约定试用期。所以,用人单位不可以与同一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
五、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1、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可以约定试用期。2、非全日制用工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根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七、试用期内无需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吗?
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保,而不是等到试用期满后再缴纳。如果未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等情况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八、试用期内劳动者适用医疗期规定吗?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也属于企业的职工,也适用医疗期规定。
九、试用期劳动者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根据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以根据职工在其他单位和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而不是特定要求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连续工作时间已满1年的,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十、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理论上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走人,无需理由且无需书面告知。
十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老板泪奔,为什么员工在试用期说走就走,企业要开掉一个员工却有这么多的麻烦?没办法,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的解雇保护规定。)
十二、违法约定试用期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