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成功办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无罪辩护
惠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控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公诉到法院后,2019年4月10日被告人找到黄成昌律师,咨询沟通委托辩护事宜。
黄成昌律师经与委托人全面沟通,确立本案无罪辩护思路。
辩护律师经过认真阅卷,详细分析案件事实与证据疑点,辩护人对照在案卷宗材料逐一拟定了书面质证意见,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明力、证明对象、证据品格等方面质证,进行多视角、全方面的综合分析论证,揭示出证据的疑点和矛盾,以动摇摧毁公诉机关指控的证据体系。同时,及时向法庭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等6份申请,并分别向本案主审法官和承办检察官提交了《疑罪应当从无——关于惠州市某某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的庭前辩护意见》,围绕实现检察院撤回起诉或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辩护目标,全方面展开辩护工作。
扎实有效的辩护,成功延缓了原定2019年4月29日的开庭审理,为本案的沟通协调争取了足够时间。
通过辩护人和相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最终,公诉机关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申请撤回本案起诉,某某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4日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某某县人民检察院撤回本案起诉。
至此,本案无罪辩护目标得以成功实现。
辩护人:黄成昌 律师
2019-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