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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实务—专利诉讼类型(一)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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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4:38:56

周春

周春 律师

山东智瀚律师事务所

    专利程序较为复杂,目前来看,在专利授权、确权、侵权中都涉及相应的诉讼程序。笔者就自身专利法律实务出发,就专利授权诉讼浅谈如下:


    (1)专利授权的性质


    专利授权的过程即专利申请人自行或通过委托代理机构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以期获得专利授权的行为。法律意义上来讲,专利授权其法律行为的性质是行政确认,而不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规范的一般禁止,其实质是对禁止事项的“解禁”,即本不允许做的事情予以从事资格。专利权所保护的内容为技术方案,这种技术方案的实施并不是法律规范的禁止。在专利授权作出之前,持有或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技术方案的主体可以实施该技术方案。


    行政确认的性质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状态进行甄别,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确定、认定、证明并予以宣告的行政行为。专利权的权利内容是对已有技术方案的强化保护。


    由此可见,专利局对专利的授权是对专利技术方案进行认定并宣告的行政确认。


    【法条链接:《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专利授权诉讼


    授权案件的案由是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


    专利驳回后,申请人拥有救济手段,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复审以期望撤销原驳回决定。然而,复审委仍有可能继续维持驳回决定。对于这种情形,专利申请人仍然不服的,可以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提出行政诉讼,该诉讼即为专利授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