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职工养老保险,都需要我们在退休时至少缴纳15年的社保,才能拿到养老金。在退休时并不能缴纳满15年的社保,那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含按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合并计算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下同)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但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或延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不满15年的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三种办法处理: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二、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也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三、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就个人而言,如果想要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之前已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的。
引用法条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