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部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公司法颁布实施30年来,历经四次修正、两次修订,分别于1999年、2004年对公司法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正,2005年进行了首次修订,2013年、2018年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作了两次修正,去年12月29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进行第二次修订。具体来看,修订后的公司法删除了2018年公司法中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本次修订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将对我国4300多万家公司产生系统影响。
自2013年以来,我国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有效解决了实缴登记制下市场准入资金门槛过高制约创业创新、注册资金闲置、虚假出资验资等问题。据统计,我国公司数量从2014年的1303万户,增长至2023年11月底的4839万户,增长了2.7倍,其中99%属于小微企业。同时,盲目认缴、天价认缴、期限过长等问题也逐渐产生,为数不少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50年、出资数额上千亿元。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