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也就是说征收补偿费用必须足额到位,才能确保先补偿后搬迁。原则的落实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是作出征收决定的必要条件。如果征收补偿费用没有做的到位,则不能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否则征收人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就是违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必须公平补偿,补偿款必须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做到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作为被征收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征收过程中留意和保留证据,在收到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复议或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