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0)苏0281民初7297号
1.关键词
微信账号,个人信息,强制性规定
2.裁判要点
微信账号不仅绑定了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信息,还以微信头像、朋友圈、微信运动等形式记载了自然人的个人特征、社会关系、行踪信息等,这些信息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属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
3.结论
买卖微信账号行为的实质是买卖微信好友的个人信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买卖微信危害大,不仅泄露个人信息,也容易造成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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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