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医疗事故怎么鉴定
在太原碰上医疗纠纷,家属最常问的就是"这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怎么鉴定"。鉴定不是医院说了算,它有固定的程序和机构,这篇给你捋清楚。
一、先分清两种鉴定,别搞混
日常说的"医疗鉴定"其实是两码事。一种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走行政处理那条线,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需要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另一种是医疗损害鉴定,起诉到法院后由法院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来做,依据是《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需要做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双方同意由调解组织委托。这份结论直接决定法院怎么判赔偿。
无论哪种,核心依据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鉴定查的就是医院有没有过错、跟损害有没有关系。
二、在太原,鉴定找谁办、怎么委托
分三种情况:双方协商阶段,可以和医院共同委托山西省医学会或者太原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可以共同找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损害鉴定;想走行政处理,就向医院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需要鉴定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已经起诉的,由太原的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损害鉴定。
三、鉴定要交什么材料,多久出结果
材料是命门,缺一样都可能被退回来。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一般要准备:病历资料原件(住院志、手术记录、护理记录、检查报告等)、封存的实物或者检验报告、双方的书面陈述和答辩意见。自己手里没有的病历,可以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向医院申请复制。
时间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写明: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书。司法鉴定机构的医疗损害鉴定一般要几个月。鉴定费先由双方预交,最后按责任比例承担。
四、对鉴定结果不服,还有两条路
鉴定结论不是一锤定音。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首次鉴定,省级地方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第二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太原首次鉴定不服,就申请山西省医学会做再次鉴定。
诉讼中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也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拿不准主意时,先别签协议,把病历复印封存好,咨询律师再定下一步。
医疗纠纷鉴定程序复杂,材料、时限、机构选错一步都可能耽误维权。如果你或家人在太原正遇到医疗纠纷,点击 imlaw.cn 免费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帮你评估该走哪条鉴定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