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追诉(入罪)核心规则
成立前提:主观明知是犯罪所得/收益,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过账转账、跑分、取现、资金跨境转移等行为。
综合考量要素:涉案金额、上游犯罪性质、行为次数、获利多少、手段方式、妨害司法程度:
1. 普通案件:金额几千元以上,一般达到追诉条件;金额很小、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予刑事立案,治安处理。
2. 即使金额不大,但具有下列情形,通常立案:
- 专门使用多张银行卡、多张支付账户跑分、多次转移赃款;
- 上游为重罪:诈骗、电诈、赌博、毒品、非法集资;
- 主动牟利、收取高额佣金;
- 致使赃款无法追回、被害人重大损失。
区分:帮信罪 VS 掩隐罪
- 帮信:提供银行卡、账号,事前就知道对方用于犯罪,只提供工具,资金尚未流入卡内;
- 掩隐:资金已经是犯罪所得赃款,明知赃款而转账、取现、洗白。
二、“情节严重”升档标准(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分两类上游:
1. 上游是盗窃、诈骗、电诈等普通侵财类
掩隐金额 50万元以上,并具备以下任一情形=情节严重
①多次实施;②对象为救灾、电力、交通设施等特定款物;③拒不追缴赃款;④造成直接损失25万以上。
2. 上游为非法采矿、职务侵占等大额类犯罪
掩隐金额 500万元以上,满足上述任一情形,认定情节严重。
三、共犯认定
事前通谋,约定分工专门转移赃款、提供账户、取现、代收,以上游犯罪共犯论处;
事前无通谋,上游犯罪既遂之后才帮忙转移赃款 → 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四、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情形(新规)
同时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满足其一:
1. 初犯偶犯,为近亲属掩饰隐瞒;
2. 积极配合侦查、协助抓获上游;
3. 情节轻微、获利极少。
五、量刑两档
1. 普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情节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用法条
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