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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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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29:11

武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被人打伤、出了车祸、医疗事故受了伤,对方该赔哪些钱?很多人第一时间只想到医药费,结果协商时被对方一句"就赔你医药费"打发了。其实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远不止这些。按《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该赔的项目列得明明白白,下面把武汉本地能主张的项目挨个说清楚。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清单

《民法典》第1179条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总依据: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怎么算每一项,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武汉打这类官司,法院基本都按这份解释来。下面分三块讲。

治疗康复阶段:五项费用怎么算

医疗费。按解释第6条,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为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记住,擅自到非正规诊所花的钱、和伤情无关的药费,法院不认。

护理费。按解释第8条,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收入或者请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算。护理期、护理人数要医生在医嘱里写明,所以住院期间记得让医生把护理建议写进病历。

交通费。按解释第9条,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凭票据算,必须是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出租车票、地铁乘车记录都留着。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解释第10条,参照武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算,每天一个固定数,乘以住院天数。

营养费。按解释第11条,根据伤残情况和医疗意见确定,通常要有医嘱"加强营养"或者鉴定意见支持。

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

误工费。按解释第7条,误工时间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近三年平均收入,无法证明的按武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伤残的可以算到定残前一天。

残疾赔偿金。按解释第12条,根据伤残等级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等级越高赔得越多。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解释第13条,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算,比如假肢、轮椅,要凭医疗机构证明去正规机构配置。

武汉地区还容易漏掉的几笔钱

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按解释第15条,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算;丧葬费按解释第14条,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武汉作为受诉法院所在地,用的就是湖北省统一发布的统计数据。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解释第17条,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这笔钱容易漏,家里有老人孩子的别忘记主张。

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民法典》第1183条第1款,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够伤残等级的,通常都能主张一笔,具体金额看伤情和过错程度。

赔偿项目多、计算标准细,自己算很容易漏项或者算错标准。如果你在武汉遇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拿不准该主张哪些项目,可以来 imlaw.cn 免费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帮你逐项捋清楚该赔多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