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只继续催“什么时候付款”,先把5项账对清:
1.合同账:合同和订单是谁签的,付款条件是什么,回复消息的人能否代表公司。
2.供货账:逐笔核对送货日期、品名、数量、单价、地点和签收人。只有发票,通常不能当然替代供货、签收和验收材料。
3.结算账:退换货、折扣、质量扣款、运费是否已经扣除。多个项目、年度和主体应分别结算。
4.付款账:银行、微信、支付宝收款分别对应哪批货。个人代收、第三人代付和无备注转账要补充用途说明。
5.余额账:形成期初余额、本期供货、退货扣减、累计付款、期末余额和付款期限。
催款时可以要求对方明确确认:“截至×日,贵司尚欠×项目货款×元,已到期,请于×日前支付;如有异议,请逐项说明。”
对方只说“过几天处理”,可能不足以确认具体金额;如果能够明确公司、项目、金额和到期日,后续争议会少很多。
出现公司经营异常、停业注销、多起执行、拒绝确认余额或者转移资产迹象时,不宜继续无限期等待,应及时评估起诉和财产保全。
建议准备:合同订单、送货验收、发票、全部收款流水、退换货记录、对账单、催款承诺及财产线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