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定西、陇西、漳县、通渭、渭源等地的离婚纠纷中,有些当事人为了争夺抚养权,会采取抢夺或者藏匿孩子的方式,试图造成孩子一直随自己生活的既定事实。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只停留在口头争吵,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果断反制。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法律对这种抢娃藏娃行为有明确的规制措施。首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人格权侵害禁令,通过这种临时措施快速制止对方的抢夺和藏匿行为,要求对方把孩子送回原常住地。其次,在双方分居期间,如果孩子的生活处于不稳定状态,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暂时确定孩子的抚养事宜,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最后,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将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作为核心原则。抢娃藏娃的一方破坏了孩子稳定的生活环境,会被法院视为重大不利因素,法官通常会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作为常年扎根基层的律师,我在定西及陇西、漳县、通渭、渭源等地办案时,处理过不少这类案件。如果对方一旦抢娃,一定要立刻报警留下出警记录,并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临时措施,拖得越久对维权越不利。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