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红包转账涉及的法律知识
1、赠与合同: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爱期间,情侣双方为维持感情所产生的一方出钱用于看电影、吃饭、送礼物等日常生活开支通常都属于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658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借款合同:
这个问题涉及什么样的微信红包或转账属于借款?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借贷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如果一方主张红包或转账构成借款合同的,相应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都可以用来证明。
同时,双方达成借贷合意也意味着,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微信转账、发红包等方式给予其金钱的,不构成借款,只能认定赠与合同。
法律小结
恋爱期间包含“520、1314、5200、13.14、131.4、13145.20”等特殊数字的红包转账,分手后法院大概率不支持要回来;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红包转账,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彩礼,可以主张返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