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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业主维权三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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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 15:21:53

侯法政

侯法政 律师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

  一、固定证据,明确问题

  业主发现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第一步应当立即固定证据。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问题部位,同时保存好装修合同、预算清单、付款凭证及双方沟通记录。若质量问题涉及隐蔽工程或专业性较强,可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质量鉴定报告,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二、协商整改,主张权利

  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业主应当书面通知装修公司要求限期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因施工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若装修公司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并要求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诉讼维权,解除合同

  若协商无果,业主可向济南某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装修公司承担修复费用、赔偿损失,或者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情况下,主张解除装修合同并退还已付工程款。诉讼中,质量鉴定报告将作为核心证据使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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