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让自己后悔的交易或者决定。比如签了一份合同后,发现对方在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这时就可能会想到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很多人不知道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撤销权就会失效,自己的权益可能就无法通过撤销来保障了。那么撤销权到底要在多久内行使才不会失效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
一、一般情形下的撤销权行使期限
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简单来说就是,当你有合理的理由和途径能够了解到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况时,就算你知道了。比如,你和别人签了一份买卖古董的合同,后来发现对方卖给你的是赝品,从你发现是赝品的那一刻起,就开始计算这一年的期限了。如果在这一年里你没有去行使撤销权,那么之后就不能再通过撤销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二、重大误解情形下的撤销权行使期限
要是因为重大误解而产生的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通常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认识,并且这种错误认识给当事人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比如,你以为自己买的是一幅名家真迹,结果后来发现是临摹品,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一旦发现这种情况,你就得在九十天内行使撤销权,不然撤销权就会消灭。
三、受胁迫情形下的撤销权行使期限
如果是受胁迫而订立合同,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受胁迫就是指一方以给另一方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比如,有人威胁你,要是不签这份合同就伤害你的家人,你在这种情况下签了合同,那么从胁迫行为结束,也就是威胁解除的那一刻起,你有一年的时间来行使撤销权。
四、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这也是一种导致撤销权消灭的情况。比如,你知道对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欺诈行为,但你还是按照合同继续履行了一段时间,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你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了撤销权。一旦放弃,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