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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辩护要点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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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3:57:42

陈侃

陈侃 律师

浙江三衡律师事务所

  导读: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年案件量激增,很多人因“提供技术支持”“出售银行卡”被追责。本文梳理其辩护核心方向与实务技巧。

  一、主观明知的辩护突破口

  1.否认主观认知:

  ​

  -提供证据证明对他人犯罪不知情(如未接触非法信息、未参与犯罪共谋);

  ​

  -主张系正常业务往来(如签订正规服务合同、收取合理费用)。

  ​

  2.反驳“推定明知”:

  ​

  -针对“交易异常”的指控,提供合理解释(如行业惯例、客户资质审查记录);

  ​

  -证明未直接接触犯罪行为(如仅提供通用技术服务,未参与具体犯罪环节)。

  二、客观行为的定性争议

  1.区分“帮助行为”与“中立行为”:

  ​

  -若提供的是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基础服务,且未参与犯罪设计,可主张属于“中立帮助行为”;

  ​

  -若行为具有明显的犯罪指向性(如专门为赌博网站搭建平台),则难以脱罪。

  ​

  2.主张“情节轻微”:

  ​

  -证明帮助行为系初犯、偶犯,且未从中获利;

  ​

  -退缴违法所得、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不起诉或缓刑。

  三、关联罪名的辩护选择

  1.与诈骗罪共犯的区分:

  ​

  -若仅提供技术支持,未参与诈骗话术设计、资金分配等核心环节,应主张构成帮信罪而非诈骗罪;

  ​

  -若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提供帮助,可能构成诈骗罪共犯。

  ​

  2.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分:

  ​

  -帮信罪的行为发生在犯罪既遂前(如提供支付结算),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发生在犯罪既遂后(如转移赃款)。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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