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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普法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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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9 14:37:11

曹清华

曹清华 律师

广东格典律师事务所

  敲诈勒索单独法条普法(可直接复制发布)

  一、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追责(《刑法》第274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标准(两高司法解释)

  -数额较大:2000元—5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3万元—10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30万元—50万元以上

  -多次敲诈勒索:2年内3次以上

  四、典型行为

  以威胁、要挟、恐吓手段索要财物

  -曝光隐私、揭发把柄

  -暴力威胁、损毁财物

  -网络恐吓、恶意举报

  普法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以恶害相通告索取财物,即构成敲诈勒索。

  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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