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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协议拟写时如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四)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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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3:58:21

董嘉欣

董嘉欣 律师

北京观韬中茂(广州) 律师事务所

  三、确保签订过程合法合规

  1.留存自愿签订的证据签订时可全程录音(需征得对方同意,避免侵犯隐私),或由双方手写“本人自愿签署本协议,内容已充分理解,无欺诈、胁迫情形”;协议末尾注明签订日期、地点,并由双方亲笔签名按手印,若有见证人(非亲属)签字更优。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留存自愿签订的证据,能在后续纠纷中证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

  2.避免显失公平的条款设计条款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例如“双方任何一方存在过错,均适用本协议财产约定”,而非仅约束一方;若一方经济弱势,可加入“过错方需保留基本生活所需财产(如个人衣物、必要生活用品)”,体现公平原则。

  《民法典》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若忠诚协议条款仅约束一方,或使经济弱势方在违约时面临过度的财产损失,可能因显失公平被撤销。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协议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财产等因素,判断协议是否公平合理,只有公平的协议才更有可能得到支持。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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