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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协议拟写时如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三)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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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3:58:17

董嘉欣

董嘉欣 律师

北京观韬中茂(广州) 律师事务所

  二、规范条款内容,避免无效约定

  2.绝对排除人身权利限制删除所有涉及人身自由、婚姻自主权、抚养权的条款,例如:不得约定“出轨方不得再婚”“丧失孩子探视权”;若涉及子女抚养,需注明“本约定不影响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权另行协商或由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等基本权利,这些权利不能通过协议被非法剥夺或限制。任何限制一方再婚、剥夺探视权等约定,均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应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协议不能排除法院的裁判权。如在相关案例中,涉及限制人身权利的忠诚协议条款,均被法院判定无效。

引用法条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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