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条梳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综合咨询

936浏览

2026-04-02 12:30:51

龚永青

龚永青 律师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第五十七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法规定职责的,或者对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未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及时予以制止、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忠诚协议的法律风险(一)
婚内“净身出户忠诚”条款是否可以执行
婚内“净身出户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男方患有精神分裂能离婚吗
离婚协议儿子费用男方负责吗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