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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这5类财产绝对不分,只归个人所有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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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5 10:55:36

李德红

李德红 律师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我在办案中发现,很多人一离婚就以为“什么都要对半分”,其实完全错了。法律明确规定,以下5类财产,只属于个人,离婚时对方一分钱拿不走:

  1.婚前个人财产及增值

  婚前全款买的房、车、存款,婚后没有混同、没有加名,依然是个人财产,自然增值部分也不分割。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父母出钱买房、赠车,只要书面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离婚时和配偶无关。

  3.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

  比如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金、医疗补助,属于个人专属,不参与分割。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衣物、包包、首饰、个人电子产品等,只归使用方所有。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

  法律特别保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提醒: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是“是否共同取得、是否共同使用、是否混同”,别被对方忽悠,该是你的,一分都不能让。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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