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定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不是终身制:符合法定情形(如严重违纪、不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公司仍可依法解除。
关键区别:公司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只能依法解除或协商解除。
二、应当签订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4条
满足以下任一,劳动者提出/同意续订,公司必须签无固定期限(除非你主动要固定期限):
连续工作满10年(含《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工龄)。
国企改制/初次实行合同制:连续满10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第39、40条第1、2项情形,第三次续订时。
用工满1年未签书面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
三、合同内容怎么约定
协商一致:岗位、薪资、工时、地点等按合法、公平、自愿原则约定。
协商不成: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处理——先看集体合同;无集体合同则同工同酬;劳动条件按国家规定。
禁止约定:不得约定“劳动者主动辞职需支付违约金”(除专项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外)。
四、解除与终止规则
1.合法解除情形(公司可解除,无需赔偿)
劳动者过错(第39条):严重违纪、失职、兼职影响工作、被追究刑责等。
无过错解除(第40条):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胜任经培训/调岗仍不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需付N或N+1)。
经济性裁员(第41条):破产重整、经营严重困难等(需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员工)。
2.违法终止/解除
公司单方不续签/到期终止:属违法终止,付2N赔偿金。
无合法理由解除:付2N赔偿金,或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正常终止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休)。
劳动者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
五、常见误区澄清
“签了就不能解除”❌:符合法定条件可解除,只是不能到期终止。
“连续2次固定期限,公司可选择不续签”❌:劳动者无过错且同意续订,公司必须签无固定期限,拒绝即违法。
“视为无固定期限后,不用补签书面合同”❌:仍需补订书面合同,否则可能面临二倍工资风险。
六、维权要点
符合条件时:书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留证据(邮件、快递、聊天记录)。
公司拒绝签订:自应订立之日起,可主张每月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被违法解除/终止: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N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合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