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农村集体成员申请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只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才有资格才能够申请宅基地宅基地,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包括将户口迁出农村集体的人),在农村申请宅基地不会予以批准。
二、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申请
“一户一宅”系农村宅基地使用最基本的原则,通过宅基地确权登记、闲置宅基地清理整治、宅基地付费使用改革等对“一户多宅”问题进行清理,保障农村宅基地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申请宅基地修建住房,将不予批准。
三、将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等申请
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为了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增加农村居民经济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国家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部分农民将农村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的人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