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有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三大类,同时明确排除几类特殊债务。核心范围: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签名后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即“共债共签”);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个人违法债务、虚构债务、婚前个人债务(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吗
不一定,关键看借款用途和是否符合共同意思表示,具体分三种情形:一是若借款时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签名后另一方事后追认(如口头认可、微信确认愿意共同还款),无论借款用途如何,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是若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购置家电、支付房贷、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参考城镇居民家庭消费八大类),即便另一方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三是若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大额投资、奢侈品消费、个人挥霍等),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用于夫妻共同开公司、共同买房等),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