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建筑企业已办理项目参保但未在农民工上岗前办理人员增减参保手续

#工伤事故

973浏览

2026-02-28 10:24:43

高赟

高赟 律师

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

  原则上,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应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的人员为准。因未及时更新人员增减参保手续,未经报备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是否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应当考虑劳动者是否符合项目参保时间、范围,是否实际参与了参保项目的施工,是否可以确定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等因素,结合具体案件的证据材料依法予以处理,不能简单以工伤人员未纳入参保名单而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也不得仅因建筑企业未及时报送参保人员名单而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入库参考案例“某建筑安装公司诉安徽省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付保险待遇案(入库编号:2024-12-3-008-004)”的裁判要旨即认为,对于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在参保期内,未报备登记职工在该项目范围内发生工伤后,保险经办机构以未报备为由拒绝核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疑专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赔偿办)刘丽君(法答网精选)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婚内借款
夫妻债务
小三破坏家庭被打后能不能去起诉
第一次离婚开庭结束得花多长时间
夫妻共同财产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

Group 1321316468@2x.png
问题没解决?试试极速问律师吧
平台口碑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