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的范畴,规范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情形下继承人的确定,即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者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形;
转继承属于遗产处理的范畴,规范的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死亡情形遗产归属的确定,即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接受遗产,是遗产处理的一种特殊方式。
二者具体有如下区别。
(一)性质不同
代位继承与本位继承相对应,具有替补的性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代位继承人代替其位参加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代位继承人取得的是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属于间接继承。
转继承是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转继承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取得被转继承人应继份额的所有权,属于直接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而言,转继承人享有的不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仅是分割遗产的权利。
(二)客体不同
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是代替被代位继承人行使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取得的是被转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前提条件不同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形,即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则发生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
(四)承受权利的主体不同
转继承中,被转继承人可能是被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
(五)适用范围不同
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本条所指“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包括该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包括其根据遗嘱继承应当继承的遗产。
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因为继承人在遗嘱生效前死亡的,应认为其尚未取得遗嘱继承权,也就不存在由他人代位继承的问题。
而转继承中,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已实际取得了遗产继承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