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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约定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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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8 11:47:08

李玉红

李玉红 律师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一、核心规则

  •法定默认:无书面约定时,婚前财产归个人,不因婚姻转化为共同财产。

  •约定优先:可书面约定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书面是生效必备,口头无效。

  •效力边界: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对外债务,相对人知道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

  二、有效条件(缺一不可)

  1.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2.书面形式(可手写、打印,双方签字+日期)。

  3.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不限制人身权(如离婚、抚养权);不逃避法定义务;不损害善意第三人。

  三、必写核心条款

  1.财产清单:房产(地址、不动产权证号、贷款/还贷约定);车辆(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存款/理财(开户行、账号、金额);股权(公司名、持股比例、分红归属);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收益归属);其他财产(如虚拟财产、保单)。

  2.归属与管理:明确婚前财产及婚后收益/增值归属;约定处分权限(如大额交易需双方同意)。

  3.婚后财产:可约定工资、经营收益、继承/受赠等归属(如归各自所有)。

  4.债务:婚前债务归属;婚后债务承担规则(如共签共担、个人债务个人担)。

  5.特殊情形:财产混同处理、离婚/撤销婚姻时的分割规则、家务补偿约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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